校园卡申办、挂失解挂、补办注销

发布时间:2011-11-23浏览次数:1924

校园卡申办、挂失解挂、补办注销

1、校园卡申办

新进教职工持《校内人员办卡登录信息表》签字盖章件及电子版、办卡人的数码照片到校园卡技术中心提交申请,一个工作日后至校园卡服务中心领取校园卡。

每年新生卡片信息及照片由归口管理部门提供,校园卡技术中心统一制作。

校外人员办卡须持《校外人员办卡登录信息表》签字盖章件及电子版、办卡人数码照片到校园卡技术中心提交申请,一个工作日后至校园卡服务中心领取校园卡,费用40元(开办费20元和押金20元(退卡返还押金))。

注:《校内、外人员办卡登录信息表》在学校主页“常用表格”下载打印或校园卡服务中心领取。

2、校园卡挂失及补办

1、挂失:校园卡遗失或损坏,持卡人可通过使用多媒体查询机、圈存机、校内声讯电话(60873118)先行挂失,或携带本人有效证件(如:身份证),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及时挂失;

2、补办:持卡人的校园卡挂失成功后,到校园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“过渡临时卡”并缴付20元工本费,此卡使用有效期为一周。

1)持卡人如果在一周内找回原卡,可携带原卡、过渡临时卡及《收款通知单-工本费20元》到校园卡服务中心解挂。如过渡临时卡无损坏,则收回过渡临时卡,并退还校园卡工本费(20元),过渡临时卡中金额转入原卡;

2)持卡人如果在一周内未找到原卡,则需携带过渡临时卡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补办正式卡的业务。补办正式卡时,过渡临时卡的20元工本费自动转为补办新卡的成本。过渡临时卡及原卡中金额自动转入新卡中,同时收回过渡临时卡,宣布原卡永久作废。

3、校园卡注销

教职工离职办理注销:教职工在办理完各职能部门的离职手续后,持“校园卡”、“身份证”、“相关部门证明(例如:离职通知单)”到校园卡技术中心办理校园卡注销手续;

学生离校办理注销:学生办理完各职能部门的离校手续后,持“校园卡”、“身份证”、“相关部门证明(例如:离校通知单)”到校园卡技术中心办理校园卡注销手续;毕业生集中离校时,由校园卡技术中心集中办理销户,并通过校财务处将校园卡账户余额退还持卡人银行卡中。

校外人员办理注销:请校外人员持校园卡、押金收据到校园卡技术中心办理注销手续,若卡片未损坏则返还押金20元,否则押金不予返还;

注:校园卡注销时以校园卡卡片中的余额为准,针对校园卡遗失人员个别销户的,至申请销户日起,15个标准工作日后系统正式销户并退还校园卡中余额,押金不予返还;

4、校园卡解

持卡人可到多媒体查询机办理或本人持有效证件(如:身份证)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解除挂失业务。

5、校园卡充值

现金充值点:为持卡人办理现金充值手续。

服务网点:漕宝路校区食堂;奉贤校区:一食堂、学生公寓18号楼校园卡服务中心、工会楼。

自助服务点(农行卡转账):漕宝路校区食堂;奉贤校区食堂、教师公寓、学生公寓8号楼。

持卡人充值完成,请当场在POS机上确认,离柜后可在多媒体查询机上查询现有金额和充值明细,如有异常请到校园卡技术中心处理。